1、 具有本自治州常住户口的黔西南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注:本自治州不能办理台湾自由行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户口本和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同时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黔西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建设路27号州公安局大院内
咨询电话:0859-32920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9个工作日办结。
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3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